主办: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★■★■◆◆: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三新北路31号
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为陈雪林等3人缴存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投诉案■★■◆■◆,因你单位下落不明/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核通〔2024〕367号■★★■、368号、369号《核查通知书》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◆◆★★■◆、补缴数额有异议■★,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◆★■■■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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